查看原文
其他

头皮发麻!女子过关时身体形态怪异,工作人员一查发现不得了……

想被你关注的👉 广州普法 2023-08-26


据海关发布消息

日前

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

在福田口岸入境渠道

发现一名女性旅客

身体形态较为怪异



工作人员随即引导其至查验台

进一步检查后

在该名旅客胸部位置

查获用丝袜包裹的

活体蛇类5条







经鉴定

这5条活体蛇类

均为玉米锦蛇

目前,该批玉米锦蛇

已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普法知多D:未经批准

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


部分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非常强,若通过其他方式进入我国,可能出现大规模繁殖现象。在我国,部分外来物种由于缺少物种天敌,拥有非常适合生存的环境,比如水资源、生态环境、温度等,导致种群易出现大规模的繁殖,使本地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的破坏,比如水葫芦、福寿螺、红火蚁等。


同时,由于大量海外物种,长期生活在海外,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物种进入我国,很可能出现部分物种携带海外病毒、细菌、寄生虫进入我国,导致病毒在我国传播,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研究显示,在调研的1410种人类疾病中,约有61%由动物性致病源引发。在目前已知的大约200种人畜共患病中,至少有70种与异宠有关。


因此,不要携带、寄递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不要随意引进、养殖、种植外来物种,也不要随意从网络上购买国外宠物、花草等动植物及其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寄递活体动植物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

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

(二)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与实际不符的。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行为,已取得检疫单证的,予以吊销。


第六十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可擅自将进境、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

(二)擅自调离或者处理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中隔离检疫的动植物的;

(三)擅自开拆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包装,或者擅自开拆、损毁动植物检疫封识或者标志的;

(四)擅自抛弃过境动物的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未按规定处理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的。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

(二)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图带你了解更多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海关发布、中国新闻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央视新闻等



欢迎关注“广州普法”视频号
更多精彩视频持续更新中,敬请留意~


*温馨提示:如果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留言与我们联系,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我们将会妥善处理。投稿邮箱:ycpf_sf@gz.gov.c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